曹長青:自行車上的偉大傳奇

曹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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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訊】23天賽程,3,391公里,橫貫法國,跨越阿爾卑斯山,以83小時36分2秒(相當四天三夜),贏得昨晚結束的今年“環法自行車賽”冠軍!當蘭斯.阿姆斯壯(Lance Armstrong)完成這一切,在萬頭攢動的夾道歡呼中,舉著香檳酒,身著橘黃的賽段冠軍服,像流動的向日葵沖進巴黎的凱旋門時,這位32歲的德克薩斯州的布希總統同鄉,沖進了世界上最偉大運動員的行列,沖進了人類從未有過的六連冠記錄,沖進了傳奇和史詩,沖進了永恒和輝煌……

“再贏一次,蘭斯!”自7月3日大賽開始,幾乎每天我都爲阿姆斯壯祈禱,每晚都迫不及待的看新聞,追蹤比賽結果,爲阿姆斯壯捏一把汗,提心吊膽地祝願他寫下傳奇。同樣是阿姆斯壯迷(fan)的布希總統,幾天前說,“我和蘭斯都會贏。”即阿姆斯壯會“六連冠”,他將贏得年底大選。我爲蘭斯祈禱,不僅渴望他創造奇迹,也希望他的勝利成爲一個預言,讓布希擊敗那些美國左瘋,續掌白宮,打贏反恐戰爭。

迄今101年歷史的法國自行車大賽,只有過四個選手曾創造贏得五屆的記錄,其中僅一人是連續五年,但阿姆斯壯卻寫下了連續六年奪冠、“用自行車登月球”的神話﹕

1993年,阿姆斯壯首次參加環法自行車大賽時,名次倒數第一。但這位當時22歲的美國青年卻對人說,他將來不僅要拿第一,而且要六連冠,創世界記錄。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爲阿姆斯壯腦子壞了,法國人嘲笑說,“他是不是以爲自己是那個登上月球的阿姆斯壯啊?”(1969年登上月球的美國人叫尼爾.阿姆斯壯);更有人嘲諷說,他乾脆騎自行車登月球好了,“那都比他的夢想好實現些”。

法國人刻薄的嘲諷也非完全沒有理由,因爲環法自行車賽是迄今人類體育活動中,最考驗體力、毅力、心理承受力的專案。籃球賽雖然要全場跑,但才40多分鐘,中間還有休息。足球賽相當消耗體力,但全場不到2小時,可換人替代。馬拉松被視爲最需耐力和體力的運動專案,但全長才26英哩,好的運動員只要2個多小時就跑完了。而法國自行車賽全長2107英哩,20個賽段中6個是登阿爾卑斯、比利牛斯山,山裏最熱時攝氏44度,還時有風雨,大霧。即使下山,也要掌握好速度,有好幾位元選手因摔傷而中途退賽。

而且這是國際大賽,189名參賽者都是各國強手,第一天賽程,阿姆斯壯屈居第二,比第一名只差2秒!在沖進巴黎前的那個賽段中,阿姆斯壯雖然第一,但僅比亞軍快了半個自行車車身的距離,真是千鈞一髮!在大賽進行了15天,騎了2000多公里之後,阿姆斯壯的總成績才比最主要對手快22秒!這是多麽難解難分的激烈競爭。最後整個3千多公里的比賽結束,阿姆斯壯才比第二名快6分19秒。而去年更懸,雙方才差61秒,一個相當橫貫美國的比賽,最後相差一分鐘,可以想見它有多大的壓力,需要怎樣的體力、耐力和心理承受力。因而本屆大賽中,有42名選手中途退出,有的摔傷,有的體力不支,有的心理無法承受……

阿姆斯壯的教練說,蘭斯追求完美主義,他到阿爾卑斯山實地訓練,檢驗自己到底每次能掌握在多少時間之內,體力和心理能承受到何種程度,又能最大限度爆發潛能。對於這種宗教般的投入,德國教練在評價阿姆斯壯和德國冠軍烏爾裏希時甚至說,阿姆斯壯活著是爲了賽車,烏爾裏希賽車則是爲了生活。

阿姆斯壯說,他獲勝的答案和秘密是,“全然地投入,拼命地努力”。布希總統在蘭斯獲勝後立刻給他打電話祝賀,並感歎,“你真讓人感到敬畏。”

僅僅是六連冠,已創造奇迹,但更將載入歷史的是,阿姆斯壯曾是個癌症患者,他不僅戰勝病魔,還用贏得自行車賽證明,意志和信念,將戰勝死亡。

1996年,在首次參加環法自行車賽之後三年,阿姆斯壯被診斷出睾丸癌,癌細胞已侵襲到他的腦和肺部,醫生估計他的幸存率低於30%。疾病不僅蠶食他,他當時所屬的著名法國自行車隊還將他除名,其他車隊也不願接納他。

阿姆斯壯真是一個“夢想者”,他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時,還夢想著像尼爾.阿姆斯壯登上月球一樣,騎自行車登上他的六連冠“月球”。也許正是這種信念,給了他奇迹般的力量,在經過兩次手術,四個月化療和一年多停賽休養後,阿姆斯壯不僅康復,還再次登上阿爾卑斯山,挑戰“不可能”。

阿姆斯壯後來說,“癌症是我得到的最好的禮物”,“重新獲得生命的機會給了我新的價值觀,讓我明白了生命的價值所在。”阿姆斯壯籌募資金,建立基金會,幫助癌症患者;還建立專門網站,通過網上書信鼓勵他人,給世界上900萬戰勝了癌症的幸存者以力量。蘭斯說,“我提不出什麽妙方或奇迹,只用自行車的腳踏板,給人們蹬出希望。”

在走向輝煌的途中,阿姆斯壯比其他國家選手付出了更大的代價,因爲他是美國人,比賽在法國進行。法國人由於反美,恨屋及鳥,把怒火發泄在阿姆斯壯身上。而且驕傲、虛榮、老大自居的法國,無法容忍在他們國土上舉行的代表法國文化的體育比賽,連續被一個美國人壟斷。於是法國人說阿姆斯壯的成績是用禁藥獲得的,還寫出一本嘲罵阿姆斯壯的書《L. A. Confidential》(借用好萊塢影片《洛城機密》的名字來指Lance Armstrong)。但這種指控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因爲每次藥檢,阿姆斯壯都順利通過。而且連續六年奪得冠軍,不是什麽禁藥可以達到,更不是憑僥倖可獲得的,只有心地卑微的人才可能想象得出來。

法國人的這種輸不起心態,在最後一個賽段,要進入巴黎時顯露無遺﹕一個法國選手,拼死命超過阿姆斯壯,然後掏出小照像機,拍下他在阿姆斯壯前面的照片,然後退回到大批選手的自行車陣之中,最後被甩在後面。但他滿足了,因爲他有一張超過阿姆斯壯的照片,雖然那僅是一個瞬間。

阿姆斯壯參賽的旅途中,不僅法國的左瘋報紙《解放報》有攻擊、污蔑、嘲罵阿姆斯壯的文字,還有法國人、德國人向他吐唾沫,舉著標語牌,上面的圖示是,阿姆斯壯用針管注射禁藥。美國作家、阿姆斯壯的朋友詹金斯(Sally Jenkins)昨天在《華盛頓郵報》發表文章“自行車上的不朽”,開篇就指出,阿姆斯壯走向六連冠的路上,充滿冷酷和敵意,正如葉芝的詩所形容的,是“寒冷的天堂”(The Cold Heaven)。

看到法國的那些表現,讓人痛感法國人和美國人的不同心態。例如紐約和波士頓,每年都舉行接受全世界選手參加的馬拉松比賽,但在過去二十年來,從沒有一個美國人獲得冠軍,幾乎都被肯尼亞等非洲選手壟斷,但美國人沒有嫉妒,沒有嘲罵,更別說往人家身上吐唾沫這種醜行。我曾去現場觀賽並採訪,看到紐約市長朱利安尼在全場美國觀衆的歡呼和掌聲中,把冠軍的獎牌頒給非洲選手。在美國,人們崇尚挑戰者,勝利者,根本不管他是哪個國家的;而不像法國那樣,敵視視外來者,嫉妒所有不是法蘭西造的。正是那種病態心理促成了法國二十世紀以來全方位的一路潰敗;同樣,正是美國人的健康心態,造就了無數的美國英雄,而正是這許許多多的個人英雄,鑄成了全世界最強壯、最偉大的美國。

阿姆斯壯不是政治家,只是一個運動員,面對敵意的法國,他的回答是謙恭,更謙恭,有時幾乎是刻意討好。爲此他學法語,現已能說一口流利的法文。他把家搬到西班牙,表示他也熱愛歐洲。在獲得六連冠後,在巴黎的大街上,他沒有扛上星條旗,但在頒獎奏響美國國歌、升起美國國旗時,他把橘黃帽摘下,放在胸口,他的心在讚美自由、開放、寬容、博愛等等這些法國人曾經熱烈推崇的價值。

美國左派媒體也不喜歡阿姆斯壯,因爲他不僅是布希總統的老鄉,而且堅定信奉共和黨的保守主義價值。這讓那些主張吸毒和同性戀結婚的左派們無法接受。而且阿姆斯壯在整個賽程中,一直帶著一個十字架項鏈,每當電視上出現他的特寫鏡頭時,人們都可以清晰地看到那個顯眼的信仰象徵物。

六次征服阿爾卑斯山,六次征服法國,六次征服3391公里,六次讓美國國旗升起在歐洲反美大本營巴黎,阿姆斯壯詮釋了力量、挑戰、潛能、希望、信念。他被稱爲“終結者”,“超人”。也許他在整個比賽中一直戴著的那個十字架,才能解釋一切,他是“上帝的傑作”。

2004年7月26日於紐約

──轉自《觀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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