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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捷運掀頭皮意外 罰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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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敏隆、林相美、陳曉宜╱台北報導〕針對台北捷運「掀頭皮」意外,台北市政府「大眾捷運系統營運事故複審聯繫會報」昨晚開會決議,採信旅客「事故電扶梯已達停止運轉的擁擠程度」說法,台北捷運公司未依法提人潮管制計畫,導致旅客受傷,有內部疏失,裁罰四十萬元罰鍰,市府對於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也認為確有督導不周,使捷運公司及市府形象受損,至於其去留及相關懲處名單將由市長馬英九裁決。

值得注意的是,市府認為蔡輝昇的確有督導不周,處理善後不明快,資訊掌握不確實,未積極查證,使捷運公司及市府形象受損,因此蔡今天應會受到懲處,而捷運局今天也將個別和受傷旅客商討賠償問題。

蔡輝昇對委員會決議,表示會虛心接受,對於委員會的意見將做進一步處理,該公司也會召開內部考核會議提出懲處名單,至於他本人則會「負起全責」。

傷勢最重的江小姐的家屬黃先生表示,對調查結果表示欣慰,事實真相就是如此,當天很多人都有看到,市府要如何懲處,不對此表示意見,家屬只關心傷者能否得到妥善照顧。

參與聯繫會報的交通局第五科科長蕭昌邦表示,昨晚七名學者專家針對跨年夜捷運電扶梯傷人事故開會討論,之所以採信旅客「電扶梯人潮擁擠,無法通行」說法,是在比對當晚六時至十二時所有錄到的監視器錄影帶,及平常日尖峰側錄影像,認為晚間十時四十分許事故發生時,的確是尖峰時間,而且按照上層等候線有很多民眾排隊情況,認定當時電扶梯應該是擠滿人,以致左側無法通行。

蕭昌邦說,月台是否擠滿人導致電扶梯人潮無法前進,雖未討論,但是電扶梯左側都擠滿人無法通行時,捷運公司就應依規定關閉電扶梯。由於捷運公司未依規定,將相關人潮管制計畫報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但捷運公司未提計畫,而導致旅客受傷事故,因此委員會建議市府應依規定裁罰捷運公司四十萬元。

委員會還做出幾項建議,捷運公司針對電扶梯事故頻傳委外研究提高其安全性能,勿因此次事故而任意更改電扶梯國際運行標準及人員站立方式;電扶梯緊急停機按鈕應有明顯標示並加強宣導使用方式;捷運公司應速制定人潮管制及疏散計畫、緊急應變措施,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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