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國貿局:中港CEPA對香港出口助益有限
舊版首頁 訂閱 簡體 繁體 2008.9.7
首頁 台灣版 香港版 評論 大陸 北美 港澳 台灣 國際 財經 科技 娛樂 體育

副刊 文化 旅遊 生活 飲食 醫療 教育 連載 文學 藝術 圖片 音像 移民

社區 資料 專題 網聞 論壇 賀卡 動態 天氣 廣告 突破封鎖 投稿 關於我們
新聞主頁北美新聞台灣新聞港澳新聞大陸新聞國際新聞科技動向財經消息台灣地方新聞社會新聞


台國貿局:中港CEPA對香港出口助益有限

【大紀元4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二十八日電)媒體報導中國大陸可能在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期間,釋出與台灣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之意。經濟部國貿局今天表示,中國與香港CEPA去年實施後,香港出口到中國的優惠貨值只有港幣11.5億元,對香港貨品出口助益相當有限。

國貿局表示,中港CEPA去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今年1月進入第2階段,擴大貨品貿易與服務貿易範圍。根據香港政府的統計資料,去年全年符合香港原產地規則的出口貨品值為港幣 1156 億元,其中有 383 億元出口到中國 ,占香港全球出口值的 33.13%,但適用 CEPA優惠的貨值只有 11.5 億元,只占香港對中國出口的0.3%。

國貿局表示,數據顯示,CEPA第1階段對香港貨品 出口成效相當有限,而且CEPA貨品貿易實際涵蓋貨值過低,也被部分WTO(世界貿易組織)會員質疑是否符合 GATT (關稅暨貿易總協定)對「絕大部分貿易」(substantially all the trade)的要求。

國貿局表示,依據香港工業貿易署針對250家企業 所做的調查,雖然有 93% 的受訪企業認為 CEPA 對當地整體經濟有正面效果(最主要是開放中國大陸居民赴港旅遊),但只有 53% 的受訪企業認為 CEPA 對其在中國的業務有幫助,只有 9% 的企業因為 CEPA 而增聘員工,未來只有 13% 的企業會把 CEPA 列入業務計畫考量。

至於今年起實施的第2階段CEPA,國貿局表示,以 今年1月的實際情況而言,雖然免稅稅號由原先的374項增加為714項,但獲得原產地證明的案件只有98件,比 去年第1階段CEPA平均每月284.5件更少,成效有限。

4/28/2005 7:38:23 PM

紀元導航主編信箱推薦給朋友打印機版
相關文章

  • 台經部:CEPA矮化台灣 兩岸應在WTO對等談判 (2005年4月28日)
  • 張五岳:CEPA被港澳化 台灣不能接受 (2005年4月28日)
  • 兩岸簽CEPA? 呂秀蓮:矮化台灣 (2005年4月28日)
  • 梁振英望新特首助進軍內地 (2005年3月24日)



  • © 2000-2008 Epoch US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