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管制官司 美最高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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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管制官司 美最高法院受理

【大紀元6月28日訊】〔自由時報編譯羅彥傑/綜合華盛頓26日外電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6日決定,將審理聯邦政府是否必須按照環保團體與若干州及城市當局的要求,管制溫室氣體、特別是新車排放的二氧化碳。這形同最高法院介入各界爭論不休的全球暖化議題,而其結果可能會是它歷來針對環保問題所做的最重要判決之一。

最高法院表示,將決定環保署是否應依照聯邦清淨空氣法,將汽車排放的二氧化碳視同對人體有害的污染物處理。這項決定可能會左右美國將如何應付全球暖化問題。預計兩造將在下半年進行辯論,判決結果則會在明年6月出爐。

自2003年以來,美國境內有十二州、若干城市與十二個環保團體聯合狀告聯邦環保署,因為該機構決定不限制新車排放的溫室氣體。環保署主張,聯邦清淨空氣法未涉及氣候變遷問題,而且二氧化碳依法也不被界定為污染物。布什總統也反對環保人士與若干國會議員有關管制二氧化碳的建議,認為應透過自發性管制與新科技發展來取代強制規範。

包括加州、麻州與紐約州在內的本案原告則主張,清淨空氣法要求環保署管制汽車與發電廠二氧化碳與其他三種溫室氣體的排放量。

華府聯邦上訴法院在去年7月裁決,環保署的政策於法有據,而且也缺乏支持採取管制措施的科學證據。

雖然本案並未特別針對發電廠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但環保人士認為,如果法院裁決二氧化碳為有害污染物,則在發電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居總量四成的情況下,環保署想要對發電廠網開一面也恐怕很難。

在國會中推動管制二氧化碳的佛蒙特州參議員傑佛玆說:「最高法院覺得本案必須檢討,令人振奮。停止在技術性問題上打轉與針對氣候變遷問題採取行動,現在正是時候。」

(http://www.dajiyuan.com)

6/28/2006 8:42: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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