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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费案 马英九获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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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十四日电)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马英九无罪。全案仍可上诉。台北地方法院于上午十时三十分召开记者会说明。

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年二月十三日侦结,台北地检署 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将马英九起诉,市府秘书余文被依贪污及伪造文书罪起诉。此外,廖鲤、李克齐、孙振妮、方惠中、张钧纶等当时的市府员工,则获缓起诉处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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