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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爱滋病在韩华人胜诉

【大纪元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洪梅韩国首尔报导)韩国首尔行政法院4月17日做出原告--爱滋病阳性患者,中国人许某胜诉的判决。

许某是去年3月应母亲的邀请抵韩,经身体检查查出感染HIV(阳性)。首尔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所长获取该消息后,要求他在2个月内出国。日前,许某向法院提出要求“取消驱逐令”的诉讼。对此,首尔行政法院17日做出原告胜诉的判决。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HIV病毒只有通过特殊途径才能传染,日常生活中很难传染HIV病毒。如果对感染HIV者进行不当处分,就会使更多的潜在HIV患者逃避身体检查。”

法院还表示:“我们应使HIV患者主动接受检查,且应帮助他们勇于承认感染HIV,为防止HIV的传播,要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这样才能防止HIV进一步扩散。”

判决强调说:“原告应母亲(已获得韩国国籍)的邀请,合法来到韩国,在中国没有可以照顾自己的家属。出入境事务所对许某的回国命令不但未能帮助预防传染病,反而会侵犯原告的居住、自由、追求幸福和治疗的权利。”

针对法院的判决,人权委员会表示:“希望此次判决能改变对HIV患者的偏见和歧视。”(http://www.dajiyuan.com)

4/20/2008 1:30:16 A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4/20/n20882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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