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版首页 | 订阅 | 简体 | 繁体 |
|
2008.10.16 |
![]() |
|
||||||||||||||||||||||||||||||||||||||||||||||||||||||||||||||||||||||||||||||
| 社区新闻主页 | 华盛顿DC | 美西北 | 纽约 | 康州 | 新泽西 | 波士顿 | 费城 | 北加州 | 南加州 | 美中 | 美南 | 美东南 | 美国其它 | 加拿大东 | 欧洲 | 加拿大西 | 澳洲 | 亚洲 |
| 首页 > 社区新闻 > 亚洲 感染爱滋病在韩华人胜诉 【大纪元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洪梅韩国首尔报导)韩国首尔行政法院4月17日做出原告--爱滋病阳性患者,中国人许某胜诉的判决。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HIV病毒只有通过特殊途径才能传染,日常生活中很难传染HIV病毒。如果对感染HIV者进行不当处分,就会使更多的潜在HIV患者逃避身体检查。” 法院还表示:“我们应使HIV患者主动接受检查,且应帮助他们勇于承认感染HIV,为防止HIV的传播,要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这样才能防止HIV进一步扩散。” 判决强调说:“原告应母亲(已获得韩国国籍)的邀请,合法来到韩国,在中国没有可以照顾自己的家属。出入境事务所对许某的回国命令不但未能帮助预防传染病,反而会侵犯原告的居住、自由、追求幸福和治疗的权利。” 针对法院的判决,人权委员会表示:“希望此次判决能改变对HIV患者的偏见和歧视。”(http://www.dajiyuan.com) 4/20/2008 1:30:16 A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4/20/n2088261.htm
|